最新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合集)

时间:2023-07-12 07:4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合集),供大家参考。

最新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合集)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篇一

关于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人社部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

二、工作计划

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人社部等12个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1.要借助国务院、人社部对金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建设的氛围。

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目标,抓落实

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方案,成立村、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措施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白龙桥镇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见孙任组长,徐爱娟、孙佳海、程增发、叶伟斌、郑象吉、钱福华、申松青、朱旭全为副组长,包春女、杨菁、郑传锋、倪小妹、陈玉英、郭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汪道勇,办公室成员徐艳春、童小红、阙梅生。各申报行政村书记、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创建创建平台

以浙江省在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七里殿社区的试点经验为参考,帮助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帮助来料加工人员进行业务联系,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把政策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根据白龙桥镇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比如,种养殖户比较多的村采取帮扶政策,打出自己的品牌。对失地农民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有创业意向的困难人员,采取帮扶政策,介绍工作,与企业单位进行社区共建,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以由培训机构提供

技术,由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实行边创边改,打造自己的创业模式。每个申报的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专人负责。全区计划通过2年整合1000万创业基金,培育25个社区、30个创业项目、10个创业品牌、10个创业先锋、20个创业阵地。具体实施和验审

月1日—1月31日,申报的村、社区要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创建标准,由镇组织所属村、社区进行自查,然后向婺城区劳动局推荐,并进行审核。

月16日—12月31日,由区人劳社保局对各申报的村、社区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

月1日—1月31日,由市劳动保障局对区人劳社保局上报的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进行评审验收。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强化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优惠政策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构建创业

服务平台,依托各界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室,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提高特殊群体的创业成功率。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篇二

xxxx街道xxxx社区创建 创业就业型社区工作总结

xxxx社区成立于2009年11月,地处xxxx繁华地段,紧临xxxx步行街,总面积约0.2平方公里,现有居民4577户、10628人,居民小组45个。去年以来,按照区就业局和街道的同一部部署,我们积极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夯实基础,强化平台建设,依托资源,广泛开展创业行动,有力促进了社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开展好创建创业就业型社区的创建活动,社区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xx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xx、xx、xx等为小组成员的创建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整合了辖区有利资源,确保社区创建创业就业型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1、悬挂宣传标语。为在全社区范围内营造创建创业就业型社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创建宣传工作,按照区就业局和街道的统一布署,我社区将创建标语悬挂在社区服务大厅和社区宣

传栏。

2、编制宣传手册。在街道的帮助下,我们精心制作了创业政策汇编宣传册,将我区创业培训政策、小额贷款政策、小额贷款办理指南以及创业一条街的具体位置等信息汇集成册。在辖区围内广泛发放,做到了创业政策家喻晓。通过宣传,增强了创业者信心的同时让创业者能及时的享受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积极性。受到居民与个体工商户的欢迎。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有效营造了全社区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依托辖区资源,千方百计扩大创业与就业

我们辖区内的xxxx产业园是重庆最大的互联网商务产业园区,园内聚集的大量利用互联网创业的小微企业,其中不乏有许多成功的创业者。为了带动辖区居民创业,社区主动与网商产业园联系,定期邀请产业园内创业成功者,到社区为有创业意愿的居民分享创业经验和教训,为创业者鼓劲打气,让新创业者少走弯路,提高创业成功率。目前,xxxx产业园入驻公司超过100家,直接带动就业超过2000人。

我们辖区内的花市一条街、xxxx饮食一条街是我区的创

业示范基地,创业环境优良、融资渠道畅通、服务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到位,社区积极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分别进入这些创业基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截至目前,创业示范基地内已落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60余家,直接带动就业2061余人。

四、发挥创业能人作用,扩大规模促就业。

下岗女工xxx曾经做过幼儿园的老师,有着丰富的开办幼儿园的经验,有意在我们辖区开办幼儿园,社区知道后积极帮助协调办园场地,解决了她们在办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幼儿园越办越红火,如今,不仅xxx实现了再就业,还带动了十几个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通过“创业就业型社区”的创建工作,xxxx社区搭建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社区已实现常住人口就业率达99%以上,享受低保人员为0,创业示范点3个,创业示范基地1个。

xxxx社区在开展创建创业就业型社区的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但是仍然存在许多

宣传盲点,仍然有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错失了不少创业良机。如对辖区居民的创业意愿和创业方向掌握得不够细致,没有开展有针对性地创业培训和创业引导,对创业成功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我社区的创业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篇三

关于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人社部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

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人社部等12个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

1.要借助国务院、人社部对金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的氛围。

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制定目标,抓落实

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方案,成立村、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白龙桥镇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见孙任组长,徐爱娟、孙佳海、程增发、叶伟斌、郑象吉、钱福华、申松青、朱旭全为副组长,包春女、杨菁、郑传锋、倪小妹、陈玉英、郭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汪道勇,办公室成员徐艳春、童小红、阙梅生。各申报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

(二)创建创建平台

以浙江省在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七里殿社区的试点经验为参考,帮助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帮助来料加工人员进行业务联系,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把政策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根据白龙桥镇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比如,种养殖户比较多的村采取帮扶政策,打出自己的品牌。对失地农民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有创业意向的困难人员,采取帮扶政策,介绍工作,与企业单位进行社区共建,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以由培训机构提供技术,由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实行边创边改,打造自己的创业模式。每个申报的村(社区)要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专人负责。全区计划通过2年整合1000万创业基金,培育25个社区、30个创业项目、10个创业品牌、10个创业先锋、20个创业阵地。

(三)具体实施和验审

1.12月1日—1月31日,申报的村、社区要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创建标准,由镇组织所属村、社区进行自查,然后向婺城区劳动局推荐,并进行审核。

2.12月16日—12月31日,由区人劳社保局对各申报的村、社区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

3.1月1日—1月31日,由市劳动保障局对区人劳社保局上报的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进行评审验收。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强化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优惠政策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各界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室,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提高特殊群体的创业成功率。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篇四

托喀依社区争创“创业型社区”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全面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现就创建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1.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的氛围。

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

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制定目标,抓落实

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方案,成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申报行政(社区)书记、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

(二)创建创建平台

以社区的试点经验为参考,帮助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帮助来料加工人员进行业务联系,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把政策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对失地农民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有创业意向的困难人员,采取帮扶政策,介绍工作,与企业单位进行社区共建,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以由培训机构提供技术,由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实行边创边改,打造自己的创业模式。

(三)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强化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优惠政策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各界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室,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提高特殊群体的创业成功率。

托喀依社区劳动保障站

2011年2月20日

社区充分就业工作总结篇五

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攀枝花市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0‟13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09‟22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0‟47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搭建全民创业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营造社区最优创业环境,全力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标准

创业型社区(村)必须是在实现就业工作扎实开展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创业政策落实,创业环境宽松,创业帮扶有力,创业成果显著。

(一)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村)成立由社区(村)领导、共建单位、挂点干部参加的创建组织,对劳动者创业开展指导服务,要求社区(村)创业指导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切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优惠政策落实。切实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09‟22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0‟47号)文件,将扶持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群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把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

(三)创业环境宽松。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和创业动员。辖区经济发展环境和创业氛围好,居民创业意识浓,对创业环境满意度高,参与创业活动人数多、指数高,社区(村)居民对提供创业服务的满意度高,社区(村)无因创业服务问题出现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创业帮扶有力。健全创业帮扶工作制度和服务工作流程,建有创业帮扶工作台帐,并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对有创业意向人员进行一对一创业指导,使有需求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帮扶,创业项目储备较充分,并能对有创业意向人员开展有效推荐。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实行跟踪服务,切实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项目、资金、场地、证照办理等问题。

(五)创业成果显著。社区(村)实现充分就业,且劳动者创业指数高于当地平均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占辖区内就业人数的20%以上((创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就业人数);
初始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1-2年存活率达70%以上,创建期内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增长率明显提高,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45%以上。

三、评定办法

(一)评审程序及时限要求1、9月底前,社区(村)向各县(区)创建办自愿申报。填写《创业型社区(村)申报表》,并附自评总结报告。

2、各街道(乡镇)在10月底前完成初评。在审验申请表上填写评估意见。3、11月底前,各县(区)创建办完成认定并授牌。县(区)创建办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审查认定,下文命名“创业型社区(村)”称号并授牌,并将评审认定情况书面报市创建办。

4、12月底前,市创建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台帐、发放调查表、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县(区)评定的创业型社区(村)进行抽查,并在创业型社区(村)基础上进行全市创业型示范社区(村)的评选。

(二)评审主要内容

各县(区)创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对各自辖区内创业型社区(村)的评估审定工作,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各自县(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内容。

1、定性主要评审内容为:(1)、工作重视程度和创建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
(2)、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是否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
(3)、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等创业政策宣传情况;
(4)、辖区创业氛围和劳动者创业意识状况;
(5)、创建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定量主要评审指标:(1)、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到位状况;
(2)、失业人员及其他群体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享受数量(主要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场租费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贷款额度及贴息金额、个体经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数量);
(3)、创业指导数量及比重;
(4)、帮扶创业数量和带动就业占就业的比重;
(5)、创业活动指数及创业存活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创建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作为扎实开展全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小组,狠抓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推动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业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创建创业社区(村)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由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业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型社区(村)创建工作,把创业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创业社区(村)创建工作。针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保证创建社区(村)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将创业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三)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及工作台帐。各县(区)创建办要结合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创业型社区(村)的五项创建标准,分门别类的建立和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和工作台帐。各社区(村)建立反映本辖区工作实情的档案资料,清晰、准确地反映社区创业工作。对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要摸清其家庭状况、技能水平、创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各项基础信息,建立创业人员信息库,及时汇总上报创业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规范创业就业工作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型社区创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各社区(村)创建工作情况以信息或简报的形式,向市创建办报送,特别是要把各社区(村)在推动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切实推进创建创业社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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