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小学新生招生方案6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4 20:30:03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为了让您的孩子既能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做好暑假作业,又能对即将开始新一学期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个系统的把握,顺利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新生招生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6篇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1

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为了让您的孩子既能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做好暑假作业,又能对即将开始新一学期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个系统的把握,顺利进入新的学期的学习,我校特开设了丰富的暑期课程。

教学目标: 巩固夯实基础、拓展发散思维、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教学内容:1、对上学期知识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2、对新学期小学全部课程提前预习。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

课程设置:小学至高中学科提优班。

招生对象:小学至高中。

辅导方法:根据学生年级和学习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组,实行小班教学和一对一辅导。

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授课时间:7月10日至8月中旬。

授课地址:武进吾悦广场购物中心四楼,南艺峰铭思教育

报名热线: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2

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3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持下列材料经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开具在本地借读证明: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地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实际住所证明可以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也可以是正规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农业户口学生父母。

4、学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生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孩子是外国籍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情况说明)。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4

万岗小学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底蕴丰厚、人才辈出,是孩子腾飞的摇篮。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团结实干、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尤其是在2014年,教育局又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调入年青领导及教师5-6名。这些年青领导教师精力强,知识广、思路新。优秀的素质、奉献的精神、踏实的作风一定能培养出优秀人才。

我们的宗旨是:让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成功的体验;让这里的每一位孩子以自强、自信、自尊、自爱,满怀信心地迎接美好的明天。

孩子的成长,是我们与家长朋友们共同的目标。看看那些“坐校车”,“跑名校”,“追风攀比”者,又有几个学业有成?孩子是做过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家长们,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为挣钱、图省事耽误了孩子,让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你们放心,你们的孩子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决不辜负你们的厚望,一定让你们的孩子从这里走向成功的道路,帮你们实现望子成龙的愿望。

我们的口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为了促进我们的工作,在新的学年我们设立家长来访日,课堂对家长定期开放,诚心接受家长的指导与监督。 学校是人民的学校,就要为人民着想。为了让孩子就近入学,为了消除坐校车的安全隐患,我校以强烈的责任感、

使命感,满怀赤诚的心,从现在开始招收新年度的学生

招生对象:

小学部:1—6年级 免费入学

收费标准

小学:每人只收簿本费10元。

报名时间:即日起就可报名(报名时可先不交费,入学后在交费)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5

一、招生报名对象

年9月1日—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报名范围

1.家庭常住地址在兵圣路以东,花苑路以南,孙武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南,长安路以西,潍高路以北的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2.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父母其中一方的单位介绍信(单位、村委或社区介绍信);

(4)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注:幼儿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两项内容);(2)父母无房证明(携父母两人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开具)。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县外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父母从业所在的管理机构介绍信;(6)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外来投资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招商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1份;(5)父母从业所在的管理机构介绍信;(6)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证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件)1份;(5)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4. 县外务工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并加盖公章);(5)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登记结束后,幼儿园将对所有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出具假材料的予以退回,因证件虚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登记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时间:6年6月25日—26日两天。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登记按照居住小区进行。

6月25日上午:阳光花苑(北区、南区)、渤海阳光、丽景豪庭、乐民小区(一期、二期)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6月25日下午:东方丽景、怡馨家园、渤海明珠、一中小高层常住居民子女;其他范围内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6月26日:招生服务区内,父母无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幼儿;招生服务区内,非常住居民子女。

六、报名地点

县阳光幼儿园

咨询电话:6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篇6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我们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参照往年划片招生的做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今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为文峰学校、文昌小学、实验小学、莱师附小、南关小学、和平小学、实验二小、儒林小学、西关小学、西至泊小学、盛隆小学、白龙路小学、城厢中心小学、古柳中心小学、古城小学(现在古柳中心初中校内)、柳沟小学和徐格庄小学,招生范围为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附后。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小学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提交材料

今年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年7月16日)。自2018年起,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年7月16日)。

3.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房屋查询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对于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除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新生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适龄新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务工,截止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报名时须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0.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市教体局将联系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新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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