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必备13篇(完整)

时间:2023-07-20 11:50:03 来源:网友投稿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第1篇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必备13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必备13篇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篇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 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 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 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 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 诺 人: 日 期: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2篇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3篇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 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 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 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 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 诺 人: 日 期: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4篇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5篇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6篇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xxx工种:xxx所属部门:xxxxxxxx

部门负责人(签字):xx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7篇

1、积极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xxx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xxx,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和责任人。

2、对员工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组织考核。定期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员工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组织本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设施、设备,各种安全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1、xxx项目部领导必须坚持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xxxxx生产部门在编制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时,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生产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将安全列为生产、调度例会的重要内容。下达生产计划,要满足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4、xx各部室、作业层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专职安全员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时,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5、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根据作业环境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员工正确的使用方法,并监督其有效佩戴使用。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力导致任何责任安全事故,部室、作业层负责人接受任何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8篇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9篇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0篇

为进一步落实烜坤矿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黑山嘴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罐釜、壕池、管道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
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新设立的危化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xxx

单位主要负责人:xxxx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1篇

为全面贯彻落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本企业出口食品质量,我企业本着诚信原则,对出口食品质量与管理要求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我企业生产的出口食品质量负总责,保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自检自控体系,确保企业出口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三、生产的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辅料等符合输入国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我国强制性标准。建立原材料、辅料进厂检验验收制度,建立实施合格供应商制度和供方评估记录。

四、要按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出口,保证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要求。配备掌握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负责工厂和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做好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出口报检货物与生产实际相符,保证符合进口国要求的合格产品报检出口。

五、一旦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立即实施追溯、召回等应急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后续处理、承担并落实相应的法律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出口产品质量事故影响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等机构的处理与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2篇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

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

九、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3篇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15)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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