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最新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6篇)

时间:2023-07-13 23:00: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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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新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6篇)

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那么你知道演讲稿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演讲稿模板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一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二

各位同学,今天由我为大家做国旗下的讲话。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学会自律,做合格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度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三

想跟大家一起思考下:我们眼中的中国、我们脑海里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呢?是鲜艳盛开的牡丹,还是片片金黄的稻田;是不断延伸的柏油马路,还是层层叠起的高楼;是蓝天下飘扬的五星红旗,还是地图上斗志昂扬的雄鸡。也许都是,我们都曾在脑海里描绘过美丽中国的蓝图,有过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然而现实是什么样的呢?

地沟油、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最近发现的毒疫苗,这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让我们震惊、害怕、愤怒。从朋友圈到微博大家都在质问价值数亿元未经严格冷藏的假疫苗到底流入到哪里了,在流入的这些省市中有多少是还正在使用的。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情,为了一己私欲庞某等人不顾他人的生命,只因为利益改变了他们的本性,吞噬了他们的内心,打破了他们的底线。虽然他们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一系列的事无一不在向我们敲响警钟。

遵纪守法是每个从业人员都要遵守纪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就像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也有人说“法律”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才能安宁,经济才能发展。

遵纪守法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尤其我们青年人,更应自觉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做一名遵纪守法、向上向善的好青年!

如果我是一名学生,那么我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如果我是一名商人,那么我一定诚信经营、绝不制假售假;如果我是一名机关工作人员,那么我将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将家乡建设作为己任、将惠民政策落实到户,坚守在平凡的岗位,遵纪守法、做好每一件小事。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我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即使没有光辉的荣耀、没有伟大的奉献,即使我们并不是那么优秀,但我们依然应该努力做好自己,做最好的我们。怀着善良的内心和向上的态度,爱着我们的祖国,关心我们的同胞,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自私的忘记底线、忘记这个世界原本的美好,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来对抗这个世界的阴暗面。

习说,“青年人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非常重要”。就像穿衣服一样,我们要一丝不苟的扣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行动彰显价值追求。加强学习、不懈奋斗,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负责任、勇担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做一名遵纪守法、向上向善的好青年,传承中华正能量。

我眼中的中国,在风雨中孕育、在屈辱中顽强、在苦难中成长,有过一段刺骨朔风的峥嵘岁月。我眼中的中国,是和谐的大家庭,有灿烂的笑脸,有温暖的怀抱;我眼中的中国,是青春的花朵,有朝气、有活力、有斗志;我眼中的中国,正用勤劳的汗水铺开梦想的通途,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昂首阔步前行!

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是高一12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认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正处于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遵纪守法的认识对我们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做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学校里,遵纪守法更多体现在我们应当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种规定,比如:骑车的同学在校内自行车应该推行,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买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体现在应当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应该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横道线等等,以上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认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这种事也有反面教训。如某地的一名初三学生庄某因为遵纪守法的认识不够,在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时不但没有向老师、学校报告,反而邀约其他人去报复,结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学生,最后被法院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徒刑。双方的父母伤心欲绝,而且他自己在监狱里也悔恨不已。

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许多中学生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而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种观念,在无认识中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但是,我们在遵纪守法同时,还需要有道德的观念和认识,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学校、社会、祖国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学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认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五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三分钟篇六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工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有违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乔治和接受教育。当未成年人有以上不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育。

中职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行为后要乔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中职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校规及学校的校纪校规。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中职生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中职生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中职生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要立即彻底摆脱与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会承担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师生的义务。

希望中职生们以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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