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13 03:35: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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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五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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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一

为确保装置的正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了交接班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个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15—20分钟进入生产装置区进行全面检查。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的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二、交班者应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将其它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交班者和接班者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作详细检查。

四、交接班实行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世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新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滴、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接”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2、工具摆放、卫生不整洁不接。

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接。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接。

五、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

1、交工艺

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规范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接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

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

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机泵(房)、中控室及外操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

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

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六、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并向上级反映。交接班时部门对部门、岗位对岗位、交班者认真详细解答解决接班者提出的问题,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岗位。交班后,生产设备等所出的所有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2012年7月10日生 产 部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二

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运行班组的交接班过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规范交接班内容、方式及交接班日志的填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所属各连续运行班组(或生产岗位)的交接班日常管理。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交接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交接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检查及考核。

四、工作程序

1.凡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设立班间交接,并建立交接班日志。2.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五不接”原则。

(1)“十交”:交任务和指示、交操作、交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交环保和卫生规格化、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记录。

(2)“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接。3.接班前检查。接班人员必须进行班前系统(岗位)检查,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

4.召开交接班会。

(1)全体接班人员及交班班长必须参加交接班会;
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值班期间(非日常工作时间)全部班次的交接班;
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期间要参加本部门的交接班。(2)由交班班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遗留或待处理问题等。接班班长及岗位人员根据预检情况提出相应的问题并与交班班长进行协商。

(3)各部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结合交接班情况及装置实际生产情况和任务,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生产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处理要求等。

(4)接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接班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讲话。

(5)交接班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15分钟。

(6)对特殊作业可实行班长全面交接及岗位之间对口交接。5.岗位(或系统)交接。

(1)岗位人员进岗后,交接双方按工作程序中第2条内容,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当面交接清楚。

(2)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3)接班人员未到岗签字,交班者不得离岗。6.召开班后会。

(1)完成岗位交接后,全体交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后会,值班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不定期参加。

(2)由班长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

7.交接班日志的填写要求。

(1)交接班日志根据岗位设定,要求运行班组的每一个岗位(系统)必须设交接班日志。注明当班日期、时间、轮班号。

(2)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班长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内操和外操的交接班日志按照“接班、本班、内外操联系、交班”等内容进行填写。未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交接班日志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

(3)交接班日志的“接班”栏内容在接班后半小时内填写;
“本班”、“内外操联系”栏(或“巡检”栏)根据生产任务执行、操作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填写;
“交班”栏原则上在交班前一小时内填写。(4)交接班日志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努力按仿宋体要求书写,以质量记录标准进行管理。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各项操作调整情况,要进行及时、详细、准确、具体的记录。对当班生产中出现的参数超标,生产波动,报警、连锁的投用和切除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应对措施与原因分析等都必须作详细记录。

(5)内操交接班日志的“本班”栏侧重于岗位操作调整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栏侧重记录外操反馈的主要信息;
外操交接班日志的“本班” 栏侧重于巡检、现场操作处理及设备维护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 栏侧重记录内操的主要操作指令。未实行系统操作装置,则将当班岗位巡检情况记录于“巡检”栏,当班的其它生产、操作调整等各类生产信息记录于本班栏。

8.生产车间交班前一小时,生产方案、工艺条件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9.交接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处理,接班者应予以配合直至接班者认为可以受理为止。

五、记录

生产系统各班组要在质量记录上如实填写交接班情况。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三

三班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装置班组交接班的管理。

2、职能分工

2.1 车间主任负责交接班的管理。

3、定义

3.1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4、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班组交接班,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接班前检查

4.1.1 接班班组各岗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各自工作岗位。

4.1.2 接班班组人员须查看交接班记录,进入现场进行核对检查,了解前班生产运行情况。

4.2 召开班前会

4.2.1 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组下班时间之前15分钟。4.2.2 班前会地点:交接班室 4.2.3 会议主持:接班班长 4.2.4 班前会议程:

4.2.4.1 接班班组员工在交接班室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4.2.4.2 接班班长点名考勤。4.2.4.3 交班班长作交班报告。

4.2.4.4 车间主任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4.2.4.5 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4.2.4.6 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4.2.4.7 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同意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接班。

4.2.4.8 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4.3 交接班内容:

4.3.1 交接当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情况。4.3.2 交接原始记录。4.3.3 交接产量及生产任务。4.3.4 交接设备运行情况。4.3.5 交接指标控制情况。4.3.6 交接过程和产品质量情况

4.3.7 交接公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4.3.8 交接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情况。

4.3.9 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4.4 交接班注意事项:

4.4.1 接班人员进入装置检查时,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检修中的设备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4.2 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交接班会。

4.4.3 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当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后,交班人员才可离岗。

4.4.4 如有特殊情况,交班班长不能参加班前会交接的,必须上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委托组长以上人员作为临时负责人进行交接。

4.4.5 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当班安全、生产和设备情况,不得隐瞒生产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如上班或当班有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过,必须要讲解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经验教训等内容。

4.4.6 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可就交班报告未明的内容、现场检查与交班记录或交班报告不符的内容、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等与生产、质量、设备、安全、现场卫生等相关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或异议。交班班长或负责人应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对于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安排本班人员整改后才能交班;
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车间主任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4.4.7 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4.4.8 由于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使交接班不能正常顺利进行,交班班长可向车间主任请示同意后可以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车间主任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4.4.9 备用或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车检查。4.4.10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马虎了事,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不符,且已经签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的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4.4.11 接班人员在接班之后发现上班有故意隐瞒事故或异常情况之嫌,证据确凿的,将严肃处理上班相关责任人。

4.4.12 对于接班过程中难以界定的问题,由车间主任决定。

4.5 检查与考核:

4.5.1 车间主任不定期参加和抽查交接班会,监督、检查交接班情况并及时规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4.5.2 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生产部根据《生产班组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篇四

生产部运行人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暂行)

二零一三年八月

生产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部运行人员交接班的条件、内容、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倒班人员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的条件

2.1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部门规定的轮值表值班,特殊情况下经过生产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变更班次及交接班时间。

2.2 遇到防汛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大班长的指挥下协助工作。防汛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时经双方大班长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3 上班前严禁喝酒人员以及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不准上班,接班大班长发现后应劝其休息,并汇报部门值班领导。

2.4 值班人员不得连值两个班。(正常情况)

2.5 交班事项应详细记在运行日志上,禁止口头交接班。交接完毕后正点时在运行日志上接班人员先签名,交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交接班,严禁不办理交接班手续离开工作岗位。

2.6交班前应做的工作。

2.6.1 将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全面检查,有异常时应恢复到正常状态。

2.6.2 将正在操作的工作告一段落,并做好记录。

2.6.3 将规定的各项定期试验、本班的其它工作全部进行完毕。

2.6.4 将所管辖的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2.6.5 清点仪器、工具、钥匙、各种记录等整理整齐且按指定位置摆放。

2.6.6 大班长应对各种报表、记录正确性全面负责检查,大班长应对全班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2.6.7 所有接班人员戴好安全帽,排好队听从大班长的工作安排。

3.交班内容与要求

3.1交班人员应将所有情况向接班人员全面交待清楚。

3.1.1 异常情况的全过程及处理经过和吸取的教训和防止对策。

3.1.2 设备缺陷的详细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

3.1.3 上级命令和指示。

3.1.4 本班遗留的工作和下班的任务。

3.1.5 本班操作中的经验。

3.1.6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钥匙、仪表、工器具等。

3.1.7 生产现场和值班场所的文明卫生工作。

3.2 对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对策及注意事项除书面交待外,必要时双方应到设备现场进行交待。

3.3 交班者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情况的询问,并进行详细解答。

3.3.1 班后会应认真总结工作:

3.3.2 总结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

3.3.3 检查当班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3.3.4 分析不安全隐患发生的经过,原因及今后防止对策。

3.3.5 表彰好人好事。

4.接班内容与要求

4.1 接班人员应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接班前的设备系统检查,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4.2 接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规定范围进行接班前的全面检查,查阅运行日志、接地线登记、命令指示等有关记录,并详细了解以下情况:

4.2.1 设备运行状况和本班要进行的操作项目。

4.2.2 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的发展情况以及预防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 本班上次班至今所发生的不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

4.2.4 重要交待和有关注意事项。

4.2.5 发现交班人员交待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并汇报值班人员。

4.2.6 接受图纸、资料、钥匙、工器具和各种记录,并检查生产现场及值班场所清洁卫生情况。

4.3 接班大班长在接班前五分钟,应召开班前会。

4.3.1 各岗位汇报接班检查情况。

4.3.1.1 交接手续办完双方签字后,接班人员应立即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值班(各岗位应正点交班)。

4.3.1.2 接班大班长在接班后半小时内应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

接班情况,并听取值班管理人员布置工作和交代注意事项。

5.检查与考核

由生产部管理人员按本制度进行检查,进行考核。

生产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篇五

安全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部室、工区、车间交接班记录管理,落实岗位交接班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达到环保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班区长、主任、安全员、值班干部和班组长是岗位交接班工作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岗位交接班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负责。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需要交接班工作的所有生产岗位和管理科室。

第二节 附 则

第四条 交接工作内容:

一、本班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履行情况;

二、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生产需要整改的事项;

三、本班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控制、操作情况、停送电、开停车和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处理以及处理后的结果;

四、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调度指令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

五、要求接班者重点注意的事项;

六、设备设施、压力容器的完好情况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卫生情况;

七、工区、车间、班组规定需要交接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规定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等,记录要求填写规范整洁,不得涂改乱画。

第六条 交接班时,交班者依照岗位交接的内容向接班人员逐项说明。井 下值班干部交接班必须在井下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接班地点,按照交接班内容并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当班现场,认为情况清楚、记录属实、无异议,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签字表示确认。交接班工作一般在15分钟内完成。

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况,接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有权拒绝接班,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一、交班人员未将岗位生产运行情况交代清楚,生产、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和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
每次处罚100元。

二、交班时未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事项、表格、数据或记录不全的;
每次处罚20元。

三、交班时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及机械未清洁加油,环境保洁未完成;
每次处罚20元。

四、交班时岗位器材、工具丢失;
按照丢失的物品原价予以处罚。

五、交班时工区、车间、班组临时规定的其它情况,有所在工区、车间、班组长按照未完成工作的轻重程度予以50-100元处罚。

六、交班时,对当班范围内经检查出现的重复整改事项,承担小组的处罚。

七、凡接班人对以上六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接班人,每人次50元。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况,交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拒绝交班,待当班领导和班组长处理后方可离岗。接班人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一、接班时出现上班工作未完成而弄虚作假的,每次处罚50元。

二、接班时人员酒后上岗;
干部每次处罚200元;
职工每次处罚100元。

三、接班人员连勤顶岗、替岗精神状况不佳,及未携带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和未进行交接班的;
每次处罚50元。

四、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汇报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对未完成而故意转交下一班的,有权不予接班或每项次予以处罚20元。

五、接班人深入现场检点,发现存有交班人遗留、遗漏和未交接班说明的安全隐患和带病运行的设备(包括已损坏的设备),有交班人承担责任处罚。

六、凡交班人员对以上五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交班人,每人次50元。

第十条 交接班必须当面交接,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前离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交接班。交接班记录必须有当班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登记填写,如有令他人代理填写和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
记录不规范和错记的每次处罚50元;
乱涂、乱画、缺张少页的每次处罚50元;
空白栏未填写或一人代替他人填写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

第十一条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发现上一个班遗留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立即处理完成。下班最后一道工作就是要登记注册记录好当班交接班记录。包括停车、大修、节假停车日,都要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不 准第二天补填,否则检查分析各种记录不规范问题直接对当班人员处罚。第十二条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负责处理,交接班人员认为处理不当时,直接向公司仲裁小组提出书面仲裁意见。第十三条 交接班记录是连续生产作业流程最基本的原始记录,是各项管理的基础。必须按以下要求规范管理:

一、各部室、工区、车间要统一制定交接班记录的内容、格式、式样。

二、交接班记录必须标注连续编号和完整页码,使用中不得撕页缺码;
使用后有生产协调部负责收集检核,最后转送安环部存档。

三、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相关的岗位生产运行记录。对于工作内容变化、记录不能适应的,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工区、车间主任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交接班记录和各类运行记录必须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涂改。班前会记录做到谁带班谁负责记录填写:一要把参加班前会值班干部的主要安全工作讲话进行记录;
二要把参加班前会分管领导的的主要计划部署落实工作进行记录;
三要把参加班前会安全员的主要安全整改意见进行记录;
四要把本单位区长(主任)在班前会落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记录;
五要把自己带班范围内的各班组安全生产布置工作进行记录(如有一页不够,可用本页反面记录),否则不记录的,视为班前会记录不规范。

五、各岗位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和有关保存备档的统计记录台帐,由各部室、工区、车间统计(文书)负责管理、按时更换、收交转送及存在问题的整改等,生产协调部(记录考核管理人)负责日常岗位 检查和不规范记录的及时指导落实工作,否则出现过期不更换或不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除对各部室、工区、车间统计(文书)处罚外,要对生产协调部记录管理人员处罚。

六、交接班记录保存期至少一年,重要的原始记录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存档。

第十四条 由于当班人员早退或接班人员迟到致使交接班无法正常进行时,依据部室、工区、车间有关规定进行对岗位交接班不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由于岗位交接不认真,致使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各部室、工区、车间或班组长疏于管理,造成岗位交接班记录违反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有安环部、生产协调部给予处罚并责令改正,弄虚作假构成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各项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考核有安全检查小组和设备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时间查验,记录管理有生产协调部负责日常不定期或定期地单位检核要求整改,负责每月各小组检查分析记录不规范或存在违反制度的,直接进行处罚,不作整改落实事项。

第十八条 所有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每月有安环部、生产协调部、企划部负责不定期考核,凡考核出的问题,根据制度管理规定,对管理单位(或操作岗位人)进行追究处理。

第十九条 各部室、工区、车间必须配备的安全生产的记录、台帐、资料 和迎查存档的记录有:

采掘工区:班前会记录、原始出矿记录、带班区长交接班记录、各采场放矿记录、信号工交接班记录。

选矿车间:班前会记录、带班主任交接班记录、磨矿浓度称重记录、配药记录、浮选工交接班记录、维修工交接班记录、维修工设备巡查记录。充填工区: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污水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锅炉车间:设备运行记录、水质取样化验记录、交接班记录。

机电设备科:班前会记录;
电工交接班记录、电工巡查记录;
绞车提升系统检查记录;
井上高压室交接班记录、压风机运行记录、配电室运行记录、来人来客登记表;
井下高压室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绞车房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来人来客登记表。

设备经理: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工具管理台帐;
安全用电数据统计台帐;
修旧利废台帐;
设备物品外修加工台帐;
全矿设备物品登记台帐;
罐笼定期脱钩试验台帐;
压力容器校验年检台帐;
各种设备购进安全合格证书;
供电、给排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等。

井下药库:出入库人员登记表、爆破物品发放记录表、交接班记录。安环部:跟班安全员交接班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员工作手册、月安全信息卡登记台帐、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记录。

生产协调部:井上井下值班干部记录、调度员监控记录、调度员值班交接班记录、生产调度会考勤记录。

技术部:应备有矿井采剥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地质地形图、水温地 质平面图、避灾路线图,“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附图,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综合台帐等。

质检部:月原始取样化验记录。

仓库:原材料综合出入库台帐、设备外出加工维修出入库台帐、原材料质检报告单。

药剂车间:设备运行操作记录。

经营部:月原材料消耗台帐、矿灯领取使用登记台帐。劳动人事部: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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