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制度22篇(完整)

时间:2023-07-23 22:25:02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保育制度第1篇一、建立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组织网络幼儿园园长为全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后勤工作做出总体布置并全面监管;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并监管考核;保健组长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保育制度22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保育制度22篇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篇

一、建立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组织网络

幼儿园园长为全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后勤工作做出总体布置并全面监管;
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并监管考核;
保健组长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岗位人员的日常保育工作;
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落实保育要求。

为使保育工作更加规范且有质量,特聘请妇幼保健院专管医生为幼儿园保育工作常年顾问,进行定期指导、培训和检查。

二、规范管理程序

1、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开展各项研究,由分管园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

2、保育人员业务学习,分为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为:保育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法规条例、技能提高、案例分析等。日常业务学习由保健老师主持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

3、常规操作检查考核记录,以分管园长和保健组长为主。检查内容有:常规保育、伙食营养、环境卫生、安全设备等。

4、成立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一个以分管园长为责任人,保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膳食管理机制。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园长、班组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等组成。

三、健全用人机制

1、三大员持证上岗,确保一班一保。

2、鼓励三大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进修与学习。

四、开展专题研究和业务培训

1、每学年有1―2项保育工作的专题研究项目。

2、每学期组织保育三大员集中业务培训1―2天。

3、每学年举行一次三大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4、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

五、完善幼儿园各项保育、卫生保健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检查考核与监督。

1、像妈妈一样热爱关心幼儿,尊重幼儿的权力,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保持睡眠环境的安静卫生,空气清爽,温度适宜,光线不强,做好防寒、防暑、防蚊等工作。

3、严格遵守园内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书面口头的交接班工作。

4、当班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闲聊、看电视、不准做私事、睡觉、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5、保育员应积极主动做好配教工作,协助教师共同培育幼儿。

6、不擅自换班,不随便给幼儿更换床位,不侵占幼儿的利益,不索要家长的礼物。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2篇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大检查,并进行综合评比。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餐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防鼠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食品,买来的食物要加热处理后再吃。

4、幼儿要勤洗澡、勤剪指甲,正确使用餐具。

5、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的水洗手,饭桌要用餐洗净洗干净。

6、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好习惯。

7、水果要洗净去皮后再吃。

8、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每周洗头、洗澡一次,勤剪指甲,勤理发,每年定期体检一次。

9、幼儿在进食前不要做剧烈运动,剧烈运动后20—30分钟再吃饭。

10、进餐后要让幼儿漱口。漱口水应是自开水。

11、饭后应让幼儿慢慢散步,以促进消化吸收。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3篇

一、队伍管理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规程》和《纲要》精神为依据,按时按质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保教人员应按要求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量,并根据需要完成替代课等学园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教师应采用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幼儿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教师的传帮带活动。教师间应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

5、幼儿园各项观摩任务由分管业务的副园长直接安排。教师应乐意接受园领导的安排,并认真做好观摩准备,不断提高观摩质量。

6、教师应妥善保管好各种书面材料,定期选择有代表性的资料在园内交流或上传相关教育资源库;
每学期末应按规定将部分材料上交归档。

7、成立由行政领导、年段长、部分骨干教师组成的"保教质量评估小组,在业务园长的`组织指导下,评价班级工作、教师制订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8、保教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做好传达、书写心得体会等工作。鼓励保教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学历层次。

二、教科研管理

1、为进一步促进保教质量的提高,开展园级、年段等各级教研活动。

2、学园成立课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副园长和若干骨干教师组成,负责课改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3、课改工作以课题研究为切入点,建立“学园大课题→分组课题→个人子课题”的三级科研网络,及时制定课题计划、组织实施和总结经验。

4、将课改工作与教研活动有机结合,每1—2周开展教研活动一次,采用专题讲座、观摩研讨、阶段交流等方法进行研讨,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施、有成果。

5、教师应及时对教育行为进行分析反思、并在教研活动中交流研讨,不断调整教育策略,提高教育水平。

三、班级管理

保教人员必须团结合作,相互交流,共同承担各项班务工作,做到班级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具体规定如下:

1、保教人员必须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各项活动,科学、灵活地执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2、认真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班幼儿实际的活动常规,确保幼儿一日生活有条不紊。

3、保教人员必须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相应的玩具和材料,体现因材施教,注重教育手段和组织形式的综合运用。

4、配班教师应下班和主班教师、保育员共同指导每天的区角活动,加强区角活动的管理。

5、当班与接班保教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若有遗留问题,应及时作口头或书面交代。

6、各班保教人员应每周定期交流,研究本班工作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做好保教工作。

7、各班教师应结合幼儿一日活动,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做好幼儿动态发展评价工作。

8、妥善保管好班级财产,做好班级财物的清点和整理工作。不丢失,不私用。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4篇

1、热爱保教工作,对幼儿关心,态度和蔼,动作轻柔,细心照顾,配合教师对儿童进行教育。

2、早上准点到校,在幼儿到之前打扫整理完毕,地面无污渍并保持干燥。

3、配合教师教育幼儿注意用餐文明,不争抢,不浪费,细嚼慢咽,适量进餐。

4、餐具及水杯每天刷洗干净并烫洗,不能油腻,及时消毒,并摆放整齐。

5、午睡时每隔一段时间就巡视一遍,有问题早发现。

6、室内不留垃圾。每周三清扫、擦门窗玻璃、周五大扫除,清洗毛巾,幼儿桌上玩具、大型玩具。擦门窗玻璃,刷厕所等卫生区域。

一、奖励

1、每月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三次以上)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1)迟到5-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50元。

2、每月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实行安全奖。

3、凡年满二年以上的教师可领取工领奖500元,三年以上教师可领1000元,五年20xx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行为,做出相关的处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带班时间内,代理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处理,罚金50元,并扣当月安全奖。

3、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本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罚金20元/次。

4、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罚金视情节轻重而定。

5、无故旷工一次罚金100元/次,幼儿午休时间一经发现教师午睡罚金30元/次。

说明:以上所指安全(指幼儿在园无入院情况,在园不出血,不缝针)方可领取安全奖项。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5篇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xx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6篇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二、按照消毒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水杯、毛巾、碗、筷的消毒工作,认真做好水杯架和饭前餐桌的消毒工作。

每天要定时冲洗厕所,做到厕所槽内无污垢,保持厕所内清洁无臭味。

三、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

做好保中有教,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四、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保证幼儿开水供应;
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

五、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防止霉烂、损坏、丢失。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7篇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考核范围:已聘任到岗位上从事管理、教学、保育、后勤工作的人员。

2、考核时间

(1) 日常考核每月进行;

(2) 学期考核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

(3) 年度考核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为每学年两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

二、考核机构

由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安排和管理工作,具体考核由园务会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① 对管理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② 教职工考核依据其受聘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或聘任合同,以及本年度完成任务和履行岗

位职责的基本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四个方面。

2、考核形式

① 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分管员工进行考核,每月一次与绩效奖金挂钩。

② 年度考核方式,以工作人员每月绩效成绩占60%,员工自评成绩占5%,员工互评(或下级对上级的评价)成绩占15%,主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评分占15%,园长评分占5%(园长直接管理的管理干部评分占20%)。评分时需秉持公正、公平原则。

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采用定性记分考核法,即被考核人自评和互评的办法(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量记分考核标准”,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基本考核与附加奖励考核。基本考核是针对教职工一学期每月月度考核的平均成绩;
附加奖励考核是针对教职工在教学、保育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发表的各类论文等。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总积分等于基本考核积分与附加奖励考核积分之和。

四、考核等级与标准

1、考核等级 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85分)、基本称职(60-70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四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超过被考核教师总数的15%。

2、教职工各级职务考核为称职的标准

(1) 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岗位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 学期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3、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

(1) 教职工在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本学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园级以上各类比赛一等奖者。

(3) 学期内获得区级以上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者。

(4) 为幼儿园安全、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者。

4、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 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给的教学、保育、科研任务或无故旷工在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保育、科研等工作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3)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及其他园内活动年度内累计有5次无故缺席者;

(4)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5)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6) 因工作失误给幼儿园工作、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

1、学期考核以幼儿园园务会决定考核时间,由分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传达和布置各自管理内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安排。

2、行政办公室发放《教职工互评表》,教职工1天后上交表格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处。

3、行政办公室发放《教职工学期考核表》,被考核人写学期总结和填写《教职工学期考核表》。3天后上交个人总结和表格。

4、行政办公室统计互评结果填写到每位教职工的《教职工学期考核表》中(1天时间完成),然后交给分管副园长或园长助理评分。2天后收上来交给园长评价打分。

5、行政办公室将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向教职工予以公布,并存入教职工本人档案。

六、奖惩办法

1、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今后晋职、调薪、奖惩、聘任和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等的主要依据。

2、本园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依下列规定奖惩:

优秀:晋工龄薪一级,并依据幼儿园赢利情况给予考绩奖金。

称职:晋工龄薪一级,不给考绩奖金。

基本称职:保留原薪,不予晋级。累计二年者,经人事评议并依相关规定处理后,请公司总经理核定不予续聘。

不称职:经人事评议审议并依相关规定处理后,请公司总经理核定不予续聘。

本园教职工年度成绩考核结果奖励,自次学年度第一个月起执行。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8篇

一、奖励

1、每月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三次以上)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1)迟到5-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50元。

2、每月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实行安全奖。

3、凡年满二年以上的教师可领取工领奖500元,三年以上教师可领1000元,五年2000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做出相关的处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带班时间内,代理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罚金50元,并扣当月安全奖。

3、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本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罚金20元/次。

4、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罚金视情节轻重而定。

5、无故旷工一次罚金100元/次,幼儿午休时间一经发现教师午睡罚金30元/次。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9篇

为了保证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幼儿园建立了相关的制度。

1、合理的生活制度

幼儿在园一天约八、九个小时,伙食供应是两餐一点(早餐、中餐及午点),每天要在老师的组织引导下参与不同学科的学习、游戏、户外锻炼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内容,而每项活动内容都有相应的质量指标。

2、营养保健制度

每天有专业的营养食谱,定期测算食物中的营养成分,合理搭配,保证孩子生长发育的需要,并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等。

3、体格锻炼制度

每天坚持两小时户外活动(包括一小时体育活动),每天有早操和活动性游戏,运动强度和密度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等。

4、健康检查制度

包括入园体检,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
每年按期体检;
每半年测视力一次;
每季度测身高、称体重一次;
每天晨检,由医生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卫生情况和有无带危险物品来园等。

5、疾病隔离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在幼儿园中蔓延,幼儿园设有疾病隔离室,让生病的孩子暂时在里面休息,等待家长接孩子去医院进一步治疗。

6、疾病申报制度

孩子生病,应将病情如实告之幼儿园,切不可因为家中无人照看而不告诉老师实情,就把病儿送到幼儿园来。

这样既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又会造成疾病的传染。若孩子需在幼儿园服药,家长应在送孩子入园时,将药名、服用方法写在药品的包装袋上,交给幼儿园的医生。

7、消毒制度

幼儿园按规定对活动室、寝室和幼儿使用的毛巾、餐具等进行消毒,也定时对玩具、教具等消毒。

8、请假制度

孩子生病或家中有事不能来园,需要向幼儿园请假,以便老师掌握情况。

9、孩子接送制度

每天上午幼儿养成按时入园的良好习惯,入园时要主动接受医生的检查,向本班老师和小朋友问好。

新生幼儿下午来接时,家长要持“接送卡”,最好每天接孩子的人员相对固定,临时换人接孩子必须由父母告之本班老师,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而制定的,家长应当主动配合。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0篇

(一)教科研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准确把握幼教改革动向,根据本园教育教学实践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2.教科研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科研课题应有立项证书,根据教科研专题设立课题研究组,课题组成员应形成基本相同的价值观、教育观念和基本相同的研究模式、成员之间职责明确,能有效地合作与互助,成为有扎实作风的研究团队。

3.倡导科学的研究风气,研究专题应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注重研究过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案例积累,注重反思调整、总结与经验提升,及时推进研究进程。

4.加强研究及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定期组织观摩学习、评析,及时推广研究成果,做好教科研队伍的建设。

5.定期进行教科研成果交流和汇报活动,每学期召开一次交流会,汇报研究进度、介绍研究成果或经验。及时整理、转写研究报告或论文,参加学术年会或教科研论文评选。

6.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二)业务活动制度

1.业务、教科研由业务园长或教研组长主持。

2.各教科研组分别有专人负责,教研组活动由各组负责人组织,组员应积极参与研讨,不得随意请假。

3.教研组的各项活动应有计划、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教科研及业务活动资料。

4.业务、教科研活动形式应灵活多样,可根据具体专题和内容采用实践观摩、反思研讨、专题讲座、交流汇报、学访参观等各种形式。

5.主管教科研的领导应做到率先垂范,在教科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确定研究主题,保证教研活动的有效性。

(三)听课、备课制度

1. 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定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3.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以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4.坚持集体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备课。

5.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6.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7.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8.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30次以上,业务园长下班听课60次以上,助理下班听课80次以上 ,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四) 生活作息制度

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

1.根椐幼儿年龄特点安排进餐、睡眠、教育活动、户外活动、游戏活动的时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各环节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2.合理的组织幼儿进餐:

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幼儿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做到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吃饭慢的幼儿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都要有人照顾,教育幼儿不掉饭菜。

⑵饭前不做剧烈活动,二餐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 3.5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

⑶培养幼儿独立进餐的能力,四岁开始使用筷子,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不催饭;

⑷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掌握幼儿进食量,使幼儿吃完应吃的一份食物,对食欲不好的"幼儿要分析原因,给以照顾;

⑸吃饭过程中不擦地、不扫地、不铺床、保证进餐时的卫生。

⑹餐后培养幼儿送餐具、漱口、擦嘴、摆椅子。

3.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午睡时间,安排幼儿按时上床起床:

⑴睡前避免过度兴奋,情绪稳定,要求提醒小便。

⑵创设良好的睡眠环境,及时关拉窗帘。

⑶整个睡眠中,保教人员要以幼儿为中心,随时纠正不良习惯。

⑷体弱儿床位根据季节安排在保暖和通风处,要先睡后起床。

4.保证日托幼儿每天有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体育活动(分上下午)。

5.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游戏活动时间,保教人员参与到游戏中去,与幼儿一起玩,充当角色,并给以讲解指导。

6.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及等待,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使幼儿有情趣,有教育意义,能愉快地参与。

7.在活动中注意对体弱儿根据季节增减衣服,掌握活动量(对肥胖儿增加活动量)。

8.除每日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椐需要喝水和排便

(五)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做好图书、资料、磁带、光盘等的管理,严格履行借阅制度,每学期结束前要求还回,进行整理、清点。

2.管理好服装,各班借出服装,用完后及时归还,由管理统一登记入册,收放有条理。

3.每日耐心、细心、精心准备教具及教师用品,必要时及时制作、充实教育活动。

(六)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3.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5.每学期末整理一份教师业务情况入档。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1篇

一、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合理膳食管理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幼儿体格锻炼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幼儿体检查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在校卫生消毒及隔离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各项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2篇

1、热爱保教工作,对幼儿关心,态度和蔼,动作轻柔,细心照顾,配合教师对儿童进行教育。

2、早上准点到校,在幼儿到之前打扫整理完毕,地面无污渍并保持干燥。

3、配合教师教育幼儿注意用餐文明,不争抢,不浪费,细嚼慢咽,适量进餐。

4、餐具及水杯每天刷洗干净并烫洗,不能油腻,及时消毒,并摆放整齐。

5、午睡时每隔一段时间就巡视一遍,有问题早发现。

6、室内不留垃圾。每周三清扫、擦门窗玻璃、周五大扫除,清洗毛巾,幼儿桌上玩具、大型玩具。擦门窗玻璃,刷厕所等卫生区域。

一、奖励

1、每月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三次以上)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迟到5-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50元。

2、每月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实行安全奖。

3、凡年满二年以上的教师可领取工领奖500元,三年以上教师可领1000元,五年20xx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行为,做出相关的处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带班时间内,代理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处理,罚金50元,并扣当月安全奖。

3、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本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罚金20元/次。

4、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罚金视情节轻重而定。

5、无故旷工一次罚金100元/次,幼儿午休时间一经发现教师午睡罚金30元/次。

说明:以上所指安全(指幼儿在园无入院情况,在园不出血,不缝针)方可领取安全奖项。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3篇

幼儿园财产保管制度

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并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4篇

(一)保育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3、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4、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5、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6、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配班工作。

(二)保育员在幼儿园各项活动中的工作细则

1、幼儿入园晨间接待

(1)开窗、准备好饮水;

(2)搞好室内卫生;

(3)调节室温及采光;

(4)准备好擦拭幼儿用桌的消毒水、抹布;

(5)了解观察幼儿的情绪;

(6)给需要的幼儿服药;

(7)组织值日生有序、认真地摆放餐具;

(8)对幼儿进行礼貌教育;

(9)主动和幼儿及家长打招呼。

2、盥洗

(1)协助教师检查幼儿是否按正确方法洗手;

(2)照顾幼儿使用毛巾擦手及用护肤油;

(3)洗净幼儿的口杯及毛巾并消毒;

(4)教育幼儿节约用水和肥皂。

3、入厕

(1)允许幼儿随时入厕;

(2)协助教师帮助自理能力差的幼儿;

(3)对遗尿及遗屎的幼儿,耐心地为他们更换、清洗衣物;

(4)协助教师培养幼儿大小便的好习惯,如会按需要小便、按时大便,大便后自己擦净,便后用肥皂洗手等;

(5)观察幼儿大小便情况,并报告给教师;

4、进餐

(1)做好开饭的准备工作和饭后的结束工作;

(2)照顾幼儿进餐,根据幼儿的食量,及时为幼儿添加饭菜,让幼儿吃饱、吃好;

(3)掌握好身体不适幼儿及病愈后幼儿的食量;

(4)关照吃饭慢的幼儿;

(5)教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和保持进餐时的正确姿势;

(6)创设安静、愉快的进餐环境;

(7)协助教师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如不挑食、不浪费粮食、保持桌面和衣服的干净、专心吃饭等。

5、午睡

(1)为幼儿准备好午睡所需用的床铺和被褥;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温度,掌握好开窗和关窗的时间;

(3)协助老师培养幼儿良好的午睡习惯,如睡前上厕所,将脱下的衣物放在固定的地方并叠放整齐、进入睡眠时要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带玩具上床等。

6、起床

(1)协助教师照顾幼儿起床,并在幼儿离开睡眠室后整理床铺及开窗通风;

(2)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增减衣服;

(3)协助老师帮助幼儿穿好衣服,鼓励并教会幼儿自己会穿衣和叠被。

7、喝水

(1)全天备足温度适宜的饮水,供幼儿随时饮用;

(2)在日托班每日两次的集体饮水时,协助教师照顾幼儿取水及饮水。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5篇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6篇

1.根椐幼儿年龄特点安排进餐、睡眠、教育活动、户外活动、游戏活动的时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各环节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2.合理的组织幼儿进餐:

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幼儿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做到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吃饭慢的幼儿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都要有人照顾,教育幼儿不掉饭菜。

⑵饭前不做剧烈活动,二餐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 3.5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

⑶培养幼儿独立进餐的能力,四岁开始使用筷子,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不催饭;

⑷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掌握幼儿进食量,使幼儿吃完应吃的一份食物,对食欲不好的幼儿要分析原因,给以照顾;

⑸吃饭过程中不擦地、不扫地、不铺床、保证进餐时的卫生。

⑹餐后培养幼儿送餐具、漱口、擦嘴、摆椅子。

3.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午睡时间,安排幼儿按时上床起床:

⑴睡前避免过度兴奋,情绪稳定,要求提醒小便。

⑵创设良好的睡眠环境,及时关拉窗帘。

⑶整个睡眠中,保教人员要以幼儿为中心,随时纠正不良习惯。

⑷体弱儿床位根据季节安排在保暖和通风处,要先睡后起床。

4.保证日托幼儿每天有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体育活动(分上下午)。

5.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游戏活动时间,保教人员参与到游戏中去,与幼儿一起玩,充当角色,并给以讲解指导。

6.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及等待,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使幼儿有情趣,有教育意义,能愉快地参与。

7.在活动中注意对体弱儿根据季节增减衣服,掌握活动量(对肥胖儿增加活动量)。

8.除每日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椐需要喝水和排便。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7篇

一、建立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组织网络

幼儿园园长为全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后勤工作做出总体布置并全面监管;
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并监管考核;
保健组长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岗位人员的日常保育工作;
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落实保育要求。

为使保育工作更加规范且有质量,特聘请妇幼保健院专管医生为幼儿园保育工作常年顾问,进行定期指导、培训和检查。

二、规范管理程序

1、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开展各项研究,由分管园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

2、保育人员业务学习,分为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为:保育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法规条例、技能提高、案例分析等。日常业务学习由保健老师主持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

3、常规操作检查考核记录,以分管园长和保健组长为主。检查内容有:常规保育、伙食营养、环境卫生、安全设备等。

4、成立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一个以分管园长为责任人,保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膳食管理机制。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园长、班组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等组成。

三、健全用人机制

1、三大员持证上岗,确保一班一保。

2、鼓励三大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进修与学习。

四、开展专题研究和业务培训

1、每学年有1―2项保育工作的.专题研究项目。

2、每学期组织保育三大员集中业务培训1―2天。

3、每学年举行一次三大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4、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

五、完善幼儿园各项保育、卫生保健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检查考核与监督。

1、像妈妈一样热爱关心幼儿,尊重幼儿的权力,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保持睡眠环境的安静卫生,空气清爽,温度适宜,光线不强,做好防寒、防暑、防蚊等工作。

3、严格遵守园内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书面口头的交接班工作。

4、当班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闲聊、看电视、不准做私事、睡觉、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5、保育员应积极主动做好配教工作,协助教师共同培育幼儿。

6、不擅自换班,不随便给幼儿更换床位,不侵占幼儿的利益,不索要家长的礼物。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8篇

一、建立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组织网络

幼儿园园长为全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后勤工作做出总体布置并全面监管;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检查并监管考核;保健组长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岗位人员的日常保育工作;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落实保育要求。

为使保育工作更加规范且有质量,特聘请妇幼保健院专管医生为幼儿园保育工作常年顾问,进行定期指导、培训和检查。

二、规范管理程序

1、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开展各项研究,由分管园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次。

2、保育人员业务学习,分为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为:保育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法规条例、技能提高、案例分析等。日常业务学习由保健老师主持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

3、常规操作检查考核记录,以分管园长和保健组长为主。检查内容有:常规保育、伙食营养、环境卫生、安全设备等。

4、成立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一个以分管园长为责任人,保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膳食管理机制。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园长、班组长、保健教师、保育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等组成。

三、健全用人机制

1、三大员持证上岗,确保一班一保。

2、鼓励三大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进修与学习。

四、开展专题研究和业务培训

1、每学年有1―2项保育工作的专题研究项目。

2、每学期组织保育三大员集中业务培训1―2天。

3、每学年举行一次三大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4、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

五、完善幼儿园各项保育、卫生保健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检查考核与监督。

1、像妈妈一样热爱关心幼儿,尊重幼儿的权力,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保持睡眠环境的安静卫生,空气清爽,温度适宜,光线不强,做好防寒、防暑、防蚊等工作。

3、严格遵守园内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书面口头的交接班工作。

4、当班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闲聊、看电视、不准做私事、睡觉、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5、保育员应积极主动做好配教工作,协助教师共同培育幼儿。

6、不擅自换班,不随便给幼儿更换床位,不侵占幼儿的利益,不索要家长的礼物。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19篇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工作。

(二)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感,仪表整洁,以身作则,不随便离岗,处处做幼儿的表率,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三)负责本班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本班环境清洁整齐、空气新鲜。具体要求:

1、按常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周围环境干净。做到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

2、按制度做好本班幼儿的生活用品、玩具教具等物品的消毒工作包括:

擦手巾每周消毒2~3次;
水杯每日消毒二次;
餐巾每次消毒;
玩具、教具、用具,根据需要日消毒、周消毒或月消毒;
便盆、马桶保持无味无尿碱;
被子每月晒一次。

3、负责夏季室内消灭蚊蝇,冬季室内保温。

4、重视幼儿玩、教具的使用安全,定期对玩、教具清洗、消毒,防止幼儿意外碰伤、吞食异物或异物入耳鼻等事故的发生。

(四)根据本班教育教学要求做好教育配合工作。

1、严格执行幼儿生活作息制度,贯彻一日生活常规要求。

2、帮助教师准备上课及游戏材料,参加一定环节配班工作(如活动、游戏)。

3、坚持正面教育,对幼儿要耐心、细心。

4、配合做好家长工作,对家长要热情、周到。

(五)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1、定时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报告总务人员,妥善处理。

2、定时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或及时报告总务人员。

(六)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20篇

一、幼儿园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园:家长要出据户口簿、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园不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幼儿园为每位幼儿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实施特殊保护。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四、幼儿园职工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精神疾病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严防交*感染。

七、搞好幼儿营养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养幼儿良好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随便吃零食。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幼儿进食异常情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21篇

一、师德(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0分) 有违法违纪现象如参与赌博被查处、参加邪教组织及违法组织活动扣5分,被园长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爱护幼儿,有良好的师德(25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2分;
有损坏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
家长评价一人次不合格的扣0.1分,5人次以上的扣5分。有乱收费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3、热爱岗位,职责落实,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25分) 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较轻安全事故的扣2分;
失职行为性质严重的扣5分,当年考核不合格。

4、服从分配,团结协作(20分) 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从分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扣5分;
惹是生非、闹不团结或在公共场合争吵者,给责任方一次扣5分;
性质严重者认定不合格。

家长评价占:30%

教师互评占:20%

领导评价占:50%

二、业务能力(100分)

1、备课(20分):项目齐全,课时备课突出幼儿特点,方法适合幼儿,课时够,教学反思具体详细。没缺一项扣1分,课时备课差的扣1-5分,每差一课时扣1分,没有反思的扣1-5分。扣完为止。

2、讲课(30分):课堂教学突出以幼儿为主,以游戏活动为主,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知识。教师语言表达符合幼儿特点,开展的活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课堂教学不超过20-30分钟。

3、专业素质(10分):幼儿教师必须教给孩子3种以上专业技能。比如在折纸、简笔画、讲故事、手工制作、舞蹈、唱歌等方面。缺一项扣2分。

4、教室布置(10分):教室布置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四季变化特点,布置有本班的特色。布置齐全。

5、本簿填写(10分):按时清楚的填写幼儿各种表册,经检查合格。没缺一项扣1分,不清楚的,填差的扣1-5分,扣完为止。

6、教研活、听课活动(20分) 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而且主动承担教研活动的,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学习认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听课,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席一次扣1分,不认真的扣1-2分。

三、教师成绩(100分)

1、幼儿综合素质(60分):

由中心小学组织考核小组对幼儿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语言(诗歌)、数学、游戏、美术(折剪纸或简笔画)、音乐(唱歌、舞蹈)五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2分,实行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有考核小组具体进行考核。

2、幼儿行为习惯培养(40分)

A:听课习惯(10分):能够在教师组织下认真听课,开展活动,不随便说话,随意走动,有较好的听课习惯。

B:写字习惯(10分):幼儿有正确规范的写字习惯,做到三个一 “眼离书本一尺远, 胸离桌边有一拳,手离笔尖要一寸”

C:卫生习惯(10分):幼儿衣着整洁,干净,个人卫生干净,不乱仍垃圾,不随地吐痰。

D:文明礼仪(10分):幼儿能够使用礼貌用语,小朋友间能够互相问好,见到老师和客人要问好。

以上四种行为习惯的培养检查,重在平时检查,随机察看。按幼儿表现给分。

四、考勤和临时工作(100分,)

1、考勤(70分)

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临时工作(30分)

按时按质的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一项没完成的扣5分,扣完为止。

五、加减分因素

1、加分因素

获得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1分三等奖的加1分,获县区级辅导奖的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的加0.5分,2、减分因素

由于自身疏忽造成的幼儿意外伤害的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大小扣1-20分,由于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扣1-5分。

附:期末综合各项得分满分折算为100分,其中第一项权重20%,第二项权重30%,第三项权重45%,第四项权重5%,第五项另外加分。

幼儿园保育制度 第22篇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的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本院将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指定处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注意动静结合,并且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

二、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到两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呦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并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

三、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生体格检查。定期体检制度: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工作人员每年全年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需立即停职治疗。戴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模: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卫生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由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3、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虫动物。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幼儿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清洗勤晒。

3、保护幼儿视力,室内采光充足。

4、

五、饮食卫生管理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六、预防疾病制度

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1、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2、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园所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3、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清洗头洗澡,勤剪手脚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所,不得漏报。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

2、表、簿、卡、册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九、家长联系制度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簿、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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