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包保制度7篇

时间:2023-07-23 2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第1篇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对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1、每位帮扶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守儿童包保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7篇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1篇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对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

1、每位帮扶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2、每位帮扶教师要详细了解帮扶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3、每位帮扶教师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儿童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儿童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4、帮扶教师要经常找帮扶儿童谈心交心,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及时把握帮扶儿童的思想动态,积极为他们解决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给予关爱,并做好谈心记录。同时要做到定期家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活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提倡建立帮扶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让留守儿童在教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乏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帮扶教师在日常活动中要优先照顾帮扶儿童:班队会上要给留守儿童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要让留守儿童位于最前面,组织各类活动也要让留守儿童有更多的参与面,在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6、帮扶教师对学习成绩欠佳的留守儿童,应在班上组织开展“一帮一”活动,让成绩好的同学帮扶他们搞好学习成绩,并在课余时间利用一定的"时间为这部分留守儿童“开小灶”,使他们的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7、帮扶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如发现其生病,帮扶教师要立即送其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8、帮扶教师每月要通过电话方式,与“留守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构建“务工地和学校”远程教育网络,尤其要多汇报儿童的进步,增强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自信心。

9、帮扶教师要认真做好帮扶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并进行跟踪服务,促使其健康快乐成长。

10、帮扶教师应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2篇

1、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助和引导。

2、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3、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助留守学生。

4、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玫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5、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6、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7、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8、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9、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10、建立“留守孩子”档案与成长记录袋。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3篇

一、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

1、学校(幼儿园)每学期都要组织班主任老师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摸底登记,为每位“留守儿童”建立(或更新)信息档案。

2、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幼儿园)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4、学校(幼儿园)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强对外出务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使学校(幼儿园)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2、办好家长学校。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及农忙季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

3、做好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监护人,学校(幼儿园)以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幼儿园)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5、要求家长与学校(幼儿园)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组,要帮助每一名留守儿童安排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爱心爸(妈)”要主动关心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生活和学习情况,每周与留守儿童谈心不少于一次,每月与孩子的父母或临时监护人交流不少于一次。

2、学校(幼儿园)要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3、学校(幼儿园)要面向学生开通“亲情电话”或互联网,保证留守儿童至少每月与父母免费通一次电话或进行一次网聊交流活动。

4、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以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感情上的缺失。

5、小学中高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要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6、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一次针对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学生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7、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制度

1、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要求,逐年建设并管理好留守儿童之家。

2、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专项领导组织机构,每学期初要拟订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期中、期末做好督查、整改、考评和总结。

3、留守儿童之家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一般在课外活动和留守儿童在校的节假日时间)开放,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的作用。

4、创造条件,分别设立“音乐活动室”、“体育活动室”“美术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谈心室”等功能室,进一步满足不同兴趣爱好的留守儿童分组活动、发展特长。

5、“一家”、“五室”尽量不与教室合用,每间功能室面积应不小于20㎡,房舍安全,室内外设施安全,布置合理,并悬挂“留守儿童之家”牌子。室内应添置相应的音体美器材、书籍报刊、简单应急生活用品(如针线包,小剪刀、毛巾、脸盆、洗涤用品)和桌凳、小药箱(常用药品)、爱心雨伞、水瓶、茶杯等。室外设施综合利用,学校可根据实际及财力状况添加相关设备。

6、校班要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加强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留守儿童每周至少要参与一次(一种)校班组织的关爱活动,努力提高自理、自护、自强的能力。

7、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8、留守儿童之家资产要建立台账,组织每次活动要做好记录,力求留下图片或视频资料。

五、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一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一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4、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

六、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园)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档案管理员要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涂改。

5、牵涉儿童隐私的档案信息,不得公开或泄露。否则,要依法承担责任。

七、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争当志愿者,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2、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3、服从学校(幼儿园)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

4、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6、课程教学中要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八、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制度

1、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工作在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乡镇(中心校)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
简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标;
实地抽样验证,统一规范操作;
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并结合各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4、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5、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养护工作等六个部分(详见县考评量分细则)。

6、考核结果的使用。实行奖惩制度:对年度考评前三名的进行表彰;
对考评后三名的,学校(幼儿园)和主要领导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中心校对本学区内各建设点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考核排序,并保存好相关检查资料。报请上级表彰的留守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必须建立在考核的基础之上。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4篇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帮助保护机制”通过对政府机构、公安机关、学校、监护人等主体进行责任划定,为留守儿童的安全保驾护航。

1、出事第一时间报告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接报立即出警

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留守儿童失踪: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

3、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

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乡镇人民政府接报后应采取措施

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5、对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行为下大力监管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6、监护人不尽责可撤销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5篇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留守儿童出现率呈上升趋势,为让这些远离父母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具体实际,特建立本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织领导制度。

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军焘

副组长:杨建军,郭保周,魏有平

成员:,王治昌,胡金祥,林婷,李亚萍,王福兴,张喜俊,陈沫莉,各班主任

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建立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制度。

各班每学期初要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根据新学期学生变化情况,各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分人头,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逐一做好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学校。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

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三、建立“大手拉小手”爱心帮扶结对制度。

各个年级、班级要全面落实“代理家长”制,全体任课教师要积极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几”管护对子,全面关心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状况,要求做到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知监护人(或托管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做到知情;
“在生活上多细心照顾、学习上多悉心指导、心理上多耐心引导;
学习上辅导优先,生活上照顾优先,活动上安排优先;
建立责任制和跟踪服务制,确保每一个留守儿童都有一个代理家长,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负责。各代理家长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托管人或监护人联系一次,保持与外出打工的父母孩子经常性沟通,力争做到半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四、建立谈心交心制度。

学校教师每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与他们进行零距离交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五、建立留守儿童家访制度。

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班主任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六、建立亲情联系制度

充分发挥亲情联系电话的作用,让留守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同时学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亲情联系情况记载。

七、建立家校互动制度。

发挥家校教育功能,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八、建立典型引路制度。

定期开展活动,座谈了解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引导他们学习自主自强典型,交流成长体会。各班级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要及时报道宣传,扩大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影响,要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留守儿童的浓烈氛围。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6篇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留守儿童包保制度 第7篇

安全是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是亲人的期盼与祝福,因此,安全管理也是留守儿童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为此专门建立了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育教学,每天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时刻观察和记录他们的安全动态,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校联系会议.在留守儿童之家学习活动期间,监护人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二、严禁去河、塘等危险区域游泳、玩水等。

三、加强自我防范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坚决与偷窃、敲诈等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四、禁止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禁止看不健康的音像、书画等。

五、往返学校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低幼年级儿童家长(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

七、高年级学生必须遵守路队长制度,排队有序行走。

八、当天值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将学生护送过马路到安全地带。

九、讲文明卫生。团结友爱。不骂人,不吵架,若闹纠纷的,立即报告相关老师。

十、注意生活保健,若遇病例,及时请假。

十一、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活动时,遵守有关秩序,严格按老师的要求有序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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