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规章制度集锦19篇

时间:2023-07-23 14: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第1篇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二、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三、不得随意复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集锦19篇,供大家参考。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集锦19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三、不得随意复制保密数据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制的数据、文件、材料,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制。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本单位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单位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单位秘密。

五、坚持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入网,和外网进行物理隔断。不得插用非本办公室的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

六、凡入网的计算机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七、笔记本电脑因工作原因经常带出,不得存储保密数据及信息。如确需存储保密信息,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记录。

八、涉密机器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九、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

十、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2篇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

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xx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

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

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

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

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

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4篇

一、本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涉密内容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围:有关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和本部门业务中尚未公开和不准公开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准泄密。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人员调动事项;

(二)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等变动事项;

(三)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编制核拨、单位领导职数及机构规格确定等事项;

(四)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宜。

三、机要文件均要由机要负责人拆封、登记、收发、保管、传阅,机要文电、资料要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按规定定期清理、归档、销毁。机要文件交接时,要认真清理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切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和记事本都要作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机要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传阅、借阅的机要文件一律在办公室内阅办,不得把机要文件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携带机要文件,要严防泄密、丢失;带回的机要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机要负责人收存。

五、制发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密级划分范围,注明秘密等级、发放范围、阅读级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样,必须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记存档,不需要存档的,应及时销毁。

六、带有秘级文件,一般不许复印,特殊情况,须经常务主任同意,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复印、分发,并做好登记,持有复印件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机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5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政领导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乡专门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的保密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某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某某同志、副乡长某某同志担任。

党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保密重点部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保密员为成员,同时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我乡党政领导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我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1.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情况

经我乡党委会研究确定,我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打印室、档案室、物资库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位。因接触密源广、涉密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部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保密重要部位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

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党政办公室的传真机、打印室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都落实专人保管,办公室人员有保密守则及管理办法,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办理,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管理渠道畅通。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及时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培训,提出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并指导做好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情况

近年来,由于形势发展,工作需要,我乡为各打印室、财政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组建了党政网、局域网,为党政办公室配备了电话、传真机,解决了网络信息落后问题。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乡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每台计算机系统都要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防止客、病毒入侵。

二是指定懂计算机操作、会管理、政治思想觉悟高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严格检查上网微机是否涉密,切实加强管理,明确要求涉密微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国际互联网,做到涉密微机不上网,上网微机不涉密。

三是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四是上网资料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

3.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乡修订完善了以下保密工作制度:

(1)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职工以及保密人员的的保密责任。

(2)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了计算机保密管理。

(3)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4)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5)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6)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7)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8)公共信息网络保密管理制。

4.对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教育情况乡党委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对全乡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我乡坚持每年开展3次,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规定制度。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有关《保密法》的电视录像节目,学习《保密工作》杂志的内容,参加市保密局组织的《保密法》知识百题竞赛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干部和教职工增强了保密观念,为做好我乡的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1.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近几年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乡镇领导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提高每一个公民的保密意识十分重要。如今利用计算机网络、电子邮件向外发送资料已是十分普遍,但因此也可能带来泄密的危险。针对这一情况,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防止可能发生的失密、窃密、泄密行为,消除隐患,以确保国家安全。

2.内部资料的密级确定问题,由于定密等级和范围分寸较难掌握,使得在工作中难以明确要求和规范。

3.做好保密工作还需要坚强的物质基础作保证。除了必要的资金、设备投入外,还应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目前,农村基层专(兼)职的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较少,业务工作不熟练,工作中的疏忽、遗漏由此而生,加上人员变动频繁,所以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4.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保密管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还缺乏完全有保障的技术支持。目前只能以常规的保密制度加以约束,通过严密的监控措施以防万一,有时显得力不从心。我乡只能在摸索中进行探索实践。

多年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县保密局领导下,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出现过涉密事故。今后将继续努力,巩固和发扬过去已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6篇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
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
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
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7篇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8篇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

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

(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机关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

(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

(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

(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

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

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保密期内尚未公开的保密事项,不得泄露。

(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

(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

(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

(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保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机关保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保密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保密工作。

(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训。

(四)严格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9篇

一、本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涉密内容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范围:有关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和本部门业务中尚未公开和不准公开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准泄密。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人员调动事项;

(二)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等变动事项;

(三)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涉及编制核拨、单位领导职数及机构规格确定等事项;

(四)需提交市编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宜。

三、机要文件均要由机要负责人拆封、登记、收发、保管、传阅,机要文电、资料要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按规定定期清理、归档、销毁。机要文件交接时,要认真清理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切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和记事本都要作为秘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机要文件,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传阅、借阅的机要文件一律在办公室内阅办,不得把机要文件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携带机要文件,要严防泄密、丢失;带回的机要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机要负责人收存。

五、制发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密级划分范围,注明秘密等级、发放范围、阅读级限。秘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样,必须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记存档,不需要存档的,应及时销毁。

六、带有秘级文件,一般不许复印,特殊情况,须经常务主任同意,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复印、分发,并做好登记,持有复印件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七、机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0篇

近日,针对昌吉回族自治州保密局在20xx年自治州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情况通报(昌州保委发[20xx]6号)中指出的问题,昌吉州疾控中心认真对待,正视存在问题,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保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研究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根据《20xx年自治州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保密检查中存在的涉密隐患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查找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第二、强化措施,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针对整改通知中存在的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不规范,未能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的清退、销毁规定的问题,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从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了新的规范要求。修订完善符合中心实际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各类保密防范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并按照保密安全设施配备要求,中心购买了密码柜,改善了储存涉密文件的安全条件。及时购买了“五本”,按照公文处理要求,规范了涉密文件收文、办文程序,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第三、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保密意识。

认真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保密法》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以及保密知识技能,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问卷答题活动,制作了保密知识宣传版面。

第四、提高保密技术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建立了涉密信息设备台账,准确界定了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根据工作需要和处理文件的内容对涉密机、非涉密机和互联网用机进行分类管理。严禁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加强移动存储介质及其它涉密载体保密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规范信息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间传输。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1篇

近日,针对昌吉回族自治州保密局在20xx年自治州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情况通报(昌州保委发[20xx]6号)中指出的问题,昌吉州疾控中心认真对待,正视存在问题,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保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研究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根据《20xx年自治州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保密检查中存在的涉密隐患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查找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第二、强化措施,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针对整改通知中存在的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不规范,未能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的清退、销毁规定的问题,州疾控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从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了新的"规范要求。修订完善符合中心实际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各类保密防范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并按照保密安全设施配备要求,中心购买了密码柜,改善了储存涉密文件的安全条件。及时购买了“五本”,按照公文处理要求,规范了涉密文件收文、办文程序,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第三、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保密意识。

认真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保密法》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以及保密知识技能,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问卷答题活动,制作了保密知识宣传版面。

第四、提高保密技术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建立了涉密信息设备台账,准确界定了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根据工作需要和处理文件的内容对涉密机、非涉密机和互联网用机进行分类管理。严禁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加强移动存储介质及其它涉密载体保密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规范信息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间传输。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xx〕3号)及《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xx]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第八条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九条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第三章保密管理职责

第十条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3G移动终端谈论、传输、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二、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能够覆盖3G频段的屏蔽或干扰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五、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六、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七、严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岗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八、涉密人员使用3G移动终端应当从严控制,用于公务活动的3G移动终端必须选用国内品牌,且实行实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各项信息,包括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产品信息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三章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五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2、按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纪要。

第六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业务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七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按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5、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八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一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才可进入。

第十五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
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
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性作,不得擅自性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七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保密环节

第十八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九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一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性件(如:公章、税务性、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三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性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客人活动范围

1、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办公室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六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条保密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2、保密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性法院提**讼。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第六章**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各项信息,包括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产品信息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三章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五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2、按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纪要。

第六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业务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七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按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5、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八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一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才可进入。

第十五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
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
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性作,不得擅自性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七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保密环节

第十八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九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一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性件(如:公章、税务性、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三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性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客人活动范围

1、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办公室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六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条保密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2、保密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性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6篇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xx〕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7篇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第19篇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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