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四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7-12 10:5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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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四篇)(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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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篇一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263-200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5年8月1日施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办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2分类和等级2.1分类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三种类型。2.2等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二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省一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省特级为本省最高等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2.3等级划分依据2.3.1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见表a.1;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2;
企事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3。2.3.2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划分按分数多少和必达项完成情况认定等级。满分100分,每个大项内都有必须达到的项目。等级分数标准为:在必达项完成的基础上,省特级为95分以上(含95分);
省一级为80-95分(含80分,不含95分);
省二级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3 等级划分依据等级认定坚持自愿申报,坚持标准,公正评估,实事求是的原则。4申报程序4.1根据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见表a.1、表a.2、表a3.)逐项对照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提出相应的申报等级。自检时,各单位可请专家或省级评估员进行业务指导或咨询。4.2申报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档案局申请。4.3单位在提出申请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4.3.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申报函,并填写《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申报表》(见附录b.1);
4.3.2自检报告,对照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并说明扣分原因;
4.3.3自检评分表。5评估组织5.1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评估权限组织评估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5.2评估组由5-7人组成,其中省级评估员不能少于2/3。5.3评估前,评估组必须仔细研究申报材料,再对照逐项查实。5.4评估组通过听、看、议、评等工作程序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申报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必须要有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是省级评估员的要注明。5.5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评估组的评估结论,签署评估意见。6等级管理6.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在省档案局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组织进行。6.2评估工作可以委托代评。被委托单位收到委托函后负责组织评估工作,并向委托单位报告评估结果。6.3省档案局负责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各个等级、市州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特级和市州、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省特级、省一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4市、州档案局负责市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省二级及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特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5县(市、区)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的评估组织工作。6.6市、州档案局应在12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各等级评估结果上报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统一发文通报表彰。通报是各单位及其档案工作评先的依据之一,也是档案工作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之一。6.7等级牌由省档案局统一制作。7监督管理7.1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一般三~五年复查一次,等级不搞终身制,由认定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改正,到期仍无改善的,降级或收回证书。没有获得最高等级的单位,经过一年的完善和提高后,可继续申请晋级。7.2省级评估员是参加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的资质。省级评估员的聘任条件:7.2.1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7.2.2 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档案工作;
7.2.3能够熟练掌握本标准,工作认真负责。7.3 省级评估员由市、州档案局负责推荐,省档案局审核聘任,省直机关、中央在湘和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员直接报省档案局审核聘任。任期五年,到期可续聘。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被聘人员视为自动解聘(省级评估员推荐表见附录c表c.1)7.4省级评估员的职责:7.4.1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咨询;
7.4.2参加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复查工作;
7.4.3及时向认定机关反映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7.5省级评估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取消其评估员资格:7.5.1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者;
7.5.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个人谋取私利者;
7.5.3 违法、违规、违纪者。

附录a(规范性附录)表a.1~表a.3 给出了条款表述中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等级划分依据。表a.1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表a.1 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项目标准分内

容分值内容解释与评分细则自评分评估分备注一行政管理221、组织领导10(1)档案馆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分);
(2)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2分);
(3)档案馆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考核指标(2分);
(4)当地党委、政府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并为档案馆解决重要问题(2分);
(5)档案馆内部机构健全,能满足其工作需要(1分);
(6)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档案收集、保管、整理、编目、保密、利用、统计、鉴定、安全保卫和网站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1分),缺一项不计分。

2、事业经费5(1)档案馆事业经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分);
(2)档案馆人员的保健津贴得到落实(1分);
(3)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费与抢救费年均有2元/卷(册)(2分)。

3、队伍建设5(1)按档案馆编制职数配齐,馆领导符合“四化”要求(1分);
(2)全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1分),受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1分),50岁以下人员熟悉计算机操作(1分),未达此标准按比例扣分;
(3)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档案馆其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符合人事部门的要求(1分)。

4、科学研究2(1)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学研究(1分);
(2)近三年内取得一项省级以上科研或学术研究成果(1分),获市县级奖计0.5分,未获奖的不记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235、馆库建设14(1)馆库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6分);
(2)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档案史料展览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功能演示厅等功能性用房占馆舍面积的1/3(6分)*,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3)各类用房能满足工作需要,包括接待室、查阅室、计算机房、复印室、裱糊室、消毒室(2分),缺少按比例扣分。

6、设施设备9(1)安装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温湿度自控系统(2分)*;
(2)使用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密集架(2分);
(3)有办公自动化、多媒体与档案数字化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高速扫描仪、防磁柜、消毒柜、电视机、音响、功放等(5分),每少一种扣0.5 分。

三档案信息资源建设357、接收与征集5(1)接收:应接收的纸质档案和机读目录均已接收进馆(2分),无特殊原因滞后接收的,每少一个全宗扣0.1分,扣完2分为止;(2)征集:馆藏有历史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特色档案、重大活动(工程、科研、事件)档案,包括声像档案(3分)。

8、整理与编目7(1)馆藏档案已经过系统化、规范化整理,档案资料排放整齐有序,图示醒目(2分);
(2)每个全宗有全宗卷或全宗卡片(1分),少1个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3)编辑出版了《档案馆指南》(2分);
(4)《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完整齐全、规范(2分)。

9、保管、鉴定与统计6(1)采取了“九防”措施,没有丢失、霉变档案(2分),发现一处不得分;
(2)对破损、褪变档案抢救,申报省二级达60%,省一级达80%,省特级达90%(2分),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比例扣分;
(3)成立了档案鉴定工作组织,并按规定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了鉴定(1分);
(4)建立了各种统计台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了统计数据(1分)。

10、局域网和网站建设6(1)馆建立了档案信息网站并有效管理(2分),内容不丰富、更新不及时酌情扣分(2)馆建立了局域网并与政务网联通(2分)*,未联通扣0.5分;
(3)采用了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软件(2分)。

11、数据库建设11(1)目录数据库(5分):建立目录数据库,且录入馆藏档案全部案卷目录(3分),录入重要全宗卷内文件目录(2分),没完成按比例扣分;
(2)全文数据库(4分):建立了现行文件全文数据库(2分),对重要全宗档案实现全文检索(2分);
(3)多媒体数据库(2分):建立了重大活动多媒体数据库(2分)。

四开发利用201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1)被当地有关部门正式命名,并已挂牌(1分)*;
(2)有展示馆藏精品或特色档案的陈列室(2分);
(3)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纪念活动和社会需求,开展专题展览和专题讲座(2分)。

13、现行文件服务中心5(1)党委、政府发文授权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服务,明确规定是政务信息公开场所(1分)*;
(2)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有牌子、有阵地、有专职人员管理,现行文件收集比较齐全(1分);
(3)制定了现行文件移交办法,并落到实处(1分);
(4)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对外宣传影响大,效果好(1分);
(5)按规定使用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软件在线接收文件(1分)。

14、查阅服务5(1)依法对应开放档案进行了鉴定,并公布了开放档案目录(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查阅服务热情周到(2分),有服务指南,调卷准确、手续便捷、利用效果好,否则,酌情扣分。

15、编研工作5(1)利用档案史料拍摄了电视片(2分);
(2)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公布档案(1分);
(3)档案史料编研(2分),包括正式出版和内部使用的。

注:标 * 项目表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篇二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2009-08-21 15:01:31|分类:

4、规范化管理参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

一、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

(一)适应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分类、评估办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

(二)分类和等级

1、分类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种类型。

2、等级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二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省一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省特级为本省最高等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3、等级划分依据

①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见表a.1(略);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2;
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3。

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划分按分数多少和必达项完成情况认定等级。满分为100分,每个大项内都有必须达到的项目。等级分数标准为:在必达项完成的基础上,省特级为95分以上(含95分);

省一级为80—95分(含80分,不含95分);
省二级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

(三)申报及评估

1、由申报单位自行申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评估权限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

2、评估组由5—7人组成,其中省级评估员不能少于2/3。

3、评估组通过听、看、议、评等工作程序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申报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必须要有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是省级评估员的要注明。

4、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评估组的评估结论,签署评估意见。

5、市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特级的评估组织工作,县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的评估组织工作。

6、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一般三~五年复查一次,等级不搞终身制,由认定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改正,到期仍无改善的,降级或收回证书。没有获得最高等级的单位,经过一年的完善和提高后,可继续申请晋级。

(四)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具体内容

1、组织管理(20分)。包括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履行职责情况等。要求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组室负责人参与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把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员的岗位责任制。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档案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建立并落实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安全保卫等档案工作制度,熟练操作计算机,经过档案业务培训。其中: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按规定向同级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报送现行文件资料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目。

2、保管保护条件(20分)。包括档案用房、装具设备两项。库房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能满足15年左右存放档案的需要,有足够数量的装具,配备计算机、照相机、光盘刻录机、扫描仪、防磁柜、消毒柜、去湿机等设备。其中:省一级、省特级要求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并安装使用空调、去湿机及温湿度自控系统、消毒柜。

3、基础业务工作(35分)。包括归档工作、整理与编目、保管与移交、鉴定与统计等档案数字化等项。要求归档文件完整、准确、及时,近三年归档率达100%,档案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档案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排列有序,编目、编号系统规范,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鉴定小组,建立全宗卷、档案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按规定办理好档案交接手续,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自动化同步规划建设。省一级、省特级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案卷和文件目录数据库。

4、开发利用(25分)。包括档案查阅、档案编研两部分。要求编制《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档案员熟悉所管范围及相关业务,调卷迅速、准确,查全率、查准率达98%,要编写好本单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大事记等编研资料,有条件的要开辟展览室(或陈列室)。

二、规范化管理上等级参考资料

(一)规范化管理上等级文件汇编所需资料:

(1)申请评审验收省特级档案室的报告;

(2)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自评记分表;

(3)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4)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5)关于成立档案鉴定、销毁小组的通知;

(6)档案管理网络图;

(7)档案分类方案;

(8)档案室示意图;

(9)室藏档案存放示意图;

(10)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11)档案目录号设置;

(12)单位简介;

(13)全宗介绍;

(14)组织沿革;

(15)大事记;

(16)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17)荣誉档案统计表;

(18)基础数字汇编;

(19)专题简介;

(20)档案管理办法;

(21)档案利用实例;

(22)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二)规范化管理上等级辅助资料

1)检索工具目录。如

v1、1975--1990年移交文书档案案卷目录(2本)

v2、1986--1990年文书档案短期卷案卷目录(1本)

v3、1991--2000年文书档案案卷目录(1本)

v4、1990--2000年文书档案全引目录(永久、长期各4套)

v5、2001--2007年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永久、长期各四套)

v6、1975--2007年会计档案凭证案卷目录(3本)

v7、1975--2007 会计档案帐簿案卷目录(1本)

v8、1975--2007 会计档案财务报告案卷目录(1本

v9、设备档案案卷目录(1本)

v10、照片档案全引目录(1本)

v11、声像档案全引目录(1本)

v12、电子档案案卷目录(1本)

v13、实物档案案卷目录(1本)

v14、xx业务档案案卷目录(2本)

v15、基建档案案卷目录(一本)

v16、图书资料目录(1本)

2、库房档案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3、档案交接凭证

vxx局办公室xx同志于2008年8月因xxxx工作变动,现移交以下档案:

v1977年—2000年短期文书档案 x卷

v1994年—2000年永、长文书档案xx卷;

v2001—2007年年永、长、短文书档案xx盒xx件。

v会计档案xx卷,其中凭证xx卷,帐簿xx卷,报表xx卷;

v设备档案xx卷;

v照片档案x盒xx张;

v录像档案x盒;

v电子档案x 张

v实物档案 x 件

v19xx年—2xxx年发文汇集xx册、全引目录xx册,2xxx-2xxx年归档文件目录x 册,各类编研材料、检索工具、台帐等。

移交人:xxx

接收人:xxx

监交人:xxx

2008年8月xx日

4、台帐目录

(1)档案工作统计台帐

(2)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档案接收移交登记薄

(4)档案查阅登记簿

(5)档案借阅登记簿

(6)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7)库房温湿度记录

(8)人名索引

(9)文号索引

(10)专题目录

(11)档案销毁清册

5、印证 材 料 目 录

(1)本局学习宣传《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邵阳市档案管理办法》、《邵东县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记录(复印件等)

(2)近三年全局工作计划及在局务会议上有关档案工作的汇报、部署

(3)近三年部门工作计划

(4)成立档案室、档案管理网络及调整的文件(包括鉴定小组)

(5)档案人员学历证书(xxx)

(6)上岗证书

(7)会议交流材料或发表档案学术文章、论文

(8)档案室使用设备清单等

(9)移交手续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篇三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

2009-08-21 15:01:31| 分类:

4、规范化管理参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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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

(一)适应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分类、评估办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

(二)分类和等级

1、分类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种类型。

2、等级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二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省一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省特级为本省最高等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3、等级划分依据

①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见表a.1(略);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2;
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3。

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划分按分数多少和必达项完成情况认定等级。满分为100分,每个大项内都有必须达到的项目。等级分数标准为:在必达项完成的基础上,省特级为95分以上(含95分);

省一级为80—95分(含80分,不含95分);
省二级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

(三)申报及评估 1、由申报单位自行申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评估权限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

2、评估组由5—7人组成,其中省级评估员不能少于2/3。

3、评估组通过听、看、议、评等工作程序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申报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必须要有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是省级评估员的要注明。

4、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评估组的评估结论,签署评估意见。

5、市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特级的评估组织工作,县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的评估组织工作。

6、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一般三~五年复查一次,等级不搞终身制,由认定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改正,到期仍无改善的,降级或收回证书。没有获得最高等级的单位,经过一年的完善和提高后,可继续申请晋级。

(四)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具体内容

1、组织管理(20分)。包括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履行职责情况等。要求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组室负责人参与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把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员的岗位责任制。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档案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建立并落实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安全保卫等档案工作制度,熟练操作计算机,经过档案业务培训。其中: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按规定向同级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报送现行文件资料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目。

2、保管保护条件(20分)。包括档案用房、装具设备两项。库房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能满足15年左右存放档案的需要,有足够数量的装具,配备计算机、照相机、光盘刻录机、扫描仪、防磁柜、消毒柜、去湿机等设备。其中:省一级、省特级要求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并安装使用空调、去湿机及温湿度自控系统、消毒柜。

3、基础业务工作(35分)。包括归档工作、整理与编目、保管与移交、鉴定与统计等档案数字化等项。要求归档文件完整、准确、及时,近三年归档率达100%,档案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档案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排列有序,编目、编号系统规范,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鉴定小组,建立全宗卷、档案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按规定办理好档案交接手续,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自动化同步规划建设。省一级、省特级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案卷和文件目录数据库。

4、开发利用(25分)。包括档案查阅、档案编研两部分。要求编制《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档案员熟悉所管范围及相关业务,调卷迅速、准确,查全率、查准率达98%,要编写好本单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大事记等编研资料,有条件的要开辟展览室(或陈列室)。

二、规范化管理上等级参考资料

(一)规范化管理上等级文件汇编所需资料:

(1)申请评审验收省特级档案室的报告;

(2)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自评记分表;

(3)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4)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5)关于成立档案鉴定、销毁小组的通知;

(6)档案管理网络图;

(7)档案分类方案;

(8)档案室示意图;

(9)室藏档案存放示意图;

(10)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11)档案目录号设置;

(12)单位简介;

(13)全宗介绍;

(14)组织沿革;

(15)大事记;

(16)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17)荣誉档案统计表;

(18)基础数字汇编;

(19)专题简介;

(20)档案管理办法;

(21)档案利用实例;

(22)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二)规范化管理上等级辅助资料

1)检索工具目录。如

v 1、1975--1990年移交文书档案案卷目录(2本)

v 2、1986--1990年文书档案短期卷案卷目录(1本)

v 3、1991--2000年文书档案案卷目录(1本)

v 4、1990--2000年文书档案全引目录(永久、长期各4套)

v 5、2001--2007年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永久、长期各四套)

v 6、1975--2007年会计档案凭证案卷目录(3本)

v7、1975--2007 会计档案帐簿案卷目录(1本)

v 8、1975--2007 会计档案财务报告案卷目录(1本

v

9、设备档案案卷目录(1本)

v

10、照片档案全引目录(1本)

v

11、声像档案全引目录(1本)

v

12、电子档案案卷目录(1本)

v

13、实物档案案卷目录(1本)

v

14、xx业务档案案卷目录(2本)

v

15、基建档案案卷目录(一本)

v

16、图书资料目录(1本)

2、库房档案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3、档案交接凭证

v

xx局办公室xx同志于2008年8月因xxxx工作变动,现移交以下档案:

v

1977年—2000年短期文书档案 x卷

v

1994年—2000年永、长文书档案

xx卷;

v

2001—2007年年永、长、短文书档案xx盒xx件。

v

会计档案xx卷,其中凭证xx卷,帐簿xx卷,报表xx卷;

v

设备档案xx卷;

v

照片档案x盒xx张;

v

录像档案x盒;

v

电子档案

x 张

v

实物档案 x 件

v

19xx年—2xxx年发文汇集xx册、全引目录xx册,2xxx-2xxx年归档文件目录x 册,各类编研材料、检索工具、台帐等。

移交人:xxx

接收人:xxx

监交人:xxx

2008年8月xx日

4、台

目录

(1)档案工作统计台帐

(2)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档案接收移交登记薄

(4)

档案查阅登记簿(5)

档案借阅登记簿

(6)

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7)库房温湿度记录

(8)人名索引

(9)文号索引

(10)专题目录

(11)档案销毁清册

5、印证 材 料 目 录

(1)本局学习宣传《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邵阳市档案管理办法》、《邵东县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记录(复印件等)

(2)近三年全局工作计划及在局务会议上有关档案工作的汇报、部署

(3)近三年部门工作计划

(4)成立档案室、档案管理网络及调整的文件(包括鉴定小组)

(5)档案人员学历证书(xxx)

(6)上岗证书

(7)会议交流材料或发表档案学术文章、论文

(8)档案室使用设备清单等

(9)移交手续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测评篇四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开展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档案局颁布了档案行业标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是我国近60年企业档案工作实践的总结,是国家档案工作法规、方针要求的具体表现,也是在企业信息建设新形势下推进企业档案工作转型、升级的基础性要求。为更好地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促进企业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服务,我局决定开展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的申报

(一)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是对企业档案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认可其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一项工作,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企业单位,并以自愿申报为原则。

(二)省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在闽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直接向省档案局申报,由省档案局组织评估工作。省档案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属地的设区市档案局组织评估工作。

(三)各市、县(区)所属企业向所在设区市档案局申报,由各设区市档案局组织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材料报省档案局备案,省档案局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四)企业单位(法人)应在评估前向评估组织单位提交申

请报告和自检评分表。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及企业档案管理概况;
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措施、效果;
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检评价。

二、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的方法及结果

(一)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并依据《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

(二)评估工作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估小组(一般3人以上)具体负责,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考、对照检查、逐项评分、综合评议、反馈意见等步骤,并形成《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意见书》(附件2)。

(三)评估结果得分达70-84分,授予“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合格单位”称号,得分达85分以上,授予“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合格”档次是对我省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应至少达到“合格”档次。

(四)省档案局统一评估结果的证书或牌匾的规格,由组织评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发。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五年。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档案达到规范化要求的,按《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可对企业给予奖励;
企业可对相关档案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等给予奖励。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

1.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未能实现统一管理;

2.有未经整理的积存零散文件;

3.近五年档案有出现失、泄密或火灾、水淹等事故。

(三)福建省档案局1996年5月22日印发的《福建省企业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2.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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